【新聞疑義1303】花蓮渡假養生村,腦袋不自限的選擇

【新聞】

許多人不敢追夢,理由是怕失敗的壓力,溪頭妖怪村總經理林志穎以家族飯店曾瀕臨倒閉、債主討債,一次又一次「挑戰壓力,挑戰失敗。」因為不放棄所以成功。「不要以為我現在好像很成功,其實我歷經過很多失敗。」林志穎大學時讀電子工程系,差點「二一」被當畢不了業。當完兵無所事事,留在家族飯店工作。 九二一地震後南投百業蕭條,員工只剩六名,沒有實務經驗的他,在困境中,好不容易走出來,員工增加到五十名,兩年後桃芝風災,飯店幾乎全毀。當時溪頭地區如廢城,他堅持不退,以「死守四行倉庫」的精神,想出各種噱頭要攬客,「妖怪村的成功是許多失敗的累積」。他說,如果因為失敗就放棄,不會有今天的妖怪村。雲朗觀光集團總經理盛治仁勉勵年輕人不要讓挫折打垮,他舉「人生不設限」作者力克胡哲,從小沒有四肢飽受嘲笑,曾自殺三次,後來發現自己的故事可鼓舞許多遭遇挫折的人,如今巡迴四十多國家演講,激勵人心。 他表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限制,力克胡哲的故事,說明「限制來自自己的腦袋」,我們認為是限制,但他卻認為是機會。人生有高有低,不要被挫折打敗就無所懼。他舉許多人初戀失敗像世界末日為例,給點時間、空間,對承受失敗的解讀自會不同;他還以自己玩Candy Crush遊戲為例,卡關時很挫折,但「人生就像玩遊戲,偶爾卡關,但總有過關的一天。」林志穎強調,只要沒被失敗的壓力打垮,挫折就會轉為動力,「世界沒有一個地方可以逃避挫折」,多從生活中體驗,找到自己目標,就有勇氣面對(聯合報 102年12月17日報導:青年論壇/限制來自腦袋 卡關終會過關) 。

【疑義】

按「限制」確實來自於「腦袋的自限」,房地產投資也不例外。

例如房地產自住或投資標的之選擇,一般人會受限於個人主觀的影響,有人認為「個人主觀認係嫌惡設施,他就不買」,也有人更直接向我說「只投資新成屋,不投資中古屋」。其實,這種說法,只是限縮自己投資的視野;如果,讓自己的投資決擇,能更客觀、更重於「投資成本、利潤及當時出售(產品)可能銷售行情(即定價、差品差異化等)等」之分析,相信「法拍屋或垃圾屋或鬼屋或新成屋或中古屋或預售屋或捷運宅或景觀宅或地上權房屋或老宅活化」、「土地或建物」、「以土地或建物為本之一般創業或公益創業」等,均係可選擇之投資標的。

所以,最近,去看了汐止秀峰街47年左右的2棟中古屋(垃圾屋;主要為土地投資評估)、汐止區農會附近30餘年的1棟中古屋(大廈)、內湖三民國中附近30餘年的2棟中古屋(5樓公寓)、近奇岩捷運站奇岩重劃區內之預售屋與重劃區外圍之中古屋、八里左岸農地與建地、以及忠義捷運站附近的土地等;以利,在有限的資本下,進行客觀分析,選擇最好的投資標的。

另外,102年12月15日,我們來也到花蓮「哆囉滿」渡假養生村;在這裹,除了有白尾八哥等常見的鳥類外,尚有冬天尚屬少見的灰頭鷦鶯以及「海浪、沙灘、白紗、悠雲、情書及玫瑰」。另外,鮮魚、萊姆、波羅密、8.90年老榕樹、公主咖啡香以及美麗的船痕,也讓我們細細品嚐後,永懷在心底(http://gs803501.pixnet.net/blog/post/35522890)。

更甚者,基於下列原因,我倆夫妻也在此買了一棟,並以分享好東西的角度,向大家推薦,可來花蓮「哆囉滿」渡假養生村看看(1/18-1/19看屋叭叭GO行程http://gs803501.pixnet.net/blog/post/31464331,其中,將參訪此渡假養生村,趕快報名哦)。

(一)賣掉台北的「窄房」,可以到花蓮渡假養生村,買12餘坪夠二人住而且有所有權的農舍(含可耕作的農田,約25坪左右,每棟只要250萬,自備款87.5萬),尚有餘錢可以好好過生活。

(二)到花蓮渡假養生村,過著的,是美好生活,除了有自己的小農田,可以健身外,也有生態旅遊可以相伴。

(三)年輕人,如果不想住在這裡,想投資,也可以。此處,將以民宿,結合生態旅遊、深度旅遊、文化旅遊、結婚會館、看屋趴趴GO(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964,&job_id=201349&article_category_id=1037&article_id=118767)等,永續經營,有五年獲利保證,尚有園區設施經營分紅。

(四)內有醫療站及社區巴士,急病不擔心;也有石雕工作室、影劇舞蹈音樂教室、交誼廳等,供您擴展心情,摒棄在都市長久累積的煩悶。

 楊春吉(故鄉)
榕樹學堂副執行長兼講師、公民記者(榕樹學堂故鄉)、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新北市政府推薦,授課內容為進階課程之財物及勞務採購實務研討)、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法律實務:契約法.政府採購及行政法等)、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作者(http://www.rootlaw.com.tw/blog/gs/)、免費義務法律顧問、公職。
開課資訊(歡迎報名及洽談0916077009):
1.內湖社區大學(內湖社大http://www.nhcc.org.tw/index.html)-新聞時事之法律分析(民事與房地產篇)100年秋季班。
2.104講師中心(http://www.104learn.com.tw/cfdocs/edu/104coach/speaker_search.cfm)-採購very易、新聞時事之法律分析(民事與房地產篇)、新聞時事法律分析(我的人權)、政府採購之法律原則、新聞時事之法律分析(契約法)、新聞時事之法律分析(行政法)等課程。
3. 台灣教育網(http://www.twlearning.net/asp/Teacher/Teacher.asp?Item=4)-契約法、政府採購及行政法等。
4.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新北市政府推薦,受課內容為進階課程之財物及勞務採購實務研討)。
作品: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 :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老公的情書: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二)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
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二)(三)(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
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二)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
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三)(四)(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12月)。
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五) (六)(七)(八)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7年5月)。
9.輕鬆搞定公寓大廈(與劉孟錦律師合著,97年1月書泉)。
10.勞資糾紛解決有門道(與劉孟錦律師合著,97年7月永然)。
11.台灣法律網電子書:不動產法拍案例實務(一)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4月)。
12.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裁判選輯暨簡評(一)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7月)。
1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四)(五)(六)(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8月)。
1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寵物法律案例實務(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8月)。
1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七)(八)(九)(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9年3月)。
1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十)、(十一)、(十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2月) 。
1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九)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2月) 。
1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刑事法案例實務(一)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2月) 。
19.台灣法律網電子書:買預售屋very易(一) (與胡綺萱合編著,100年2月) 。
20.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十三)、(十四)(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7月) 。
21.【新聞疑義】、【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刑事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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