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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疑義1360】服貿對台灣影響有多大?請執政團隊真心向人民說明


【新聞


兩岸服貿協議引發爭議,馬英九總統釋出善意邀請學生對話,國民黨也將做出重大決定,讓服貿協議「重回委員會」。
國民黨團將提4條件1.回歸逐條審查2.由王院長主持3.場合不拘4.民進黨簽字同意不阻撓
國民黨高層幹部昨晚表示,「這是很痛苦的決定,但我們被迫接受」,由於立法院公報未將黨籍召委張慶忠宣布送院會存查的會議紀錄列入,經向立法院長王金平爭取無效,被迫回到原點。王金平預計在今天上午九時卅分召集朝野協商,國民黨團將提出四項條件,包括:回歸逐條審查、由王院長主持、場合不拘、民進黨簽字同意不做任何阻撓。國民黨團幹部表示,黨團仍主張服貿協議在院會處理,由王金平主持,如果王不願意,黨團也只能被迫接受回歸委員會。國民黨團今天中午也將召集黨團大會,向黨籍立委說明朝野協商的最後結論。國民黨幹部表示,會做這樣的讓步,是迫於情勢,並非黨中央或黨主席馬英九下令,國民黨高層及黨團都不會怪張慶忠。黨內高層表示,張慶忠本月十七日當天主持會議,宣布將服貿協議送院會存查的事實,未獲公正認定,立法院公報以「現場一片混亂」記錄,議事人員做出這樣的記錄,國民黨團向王金平爭取無效,被迫讓此案回到委員會審查。「裁判不站在國民黨這一邊」,黨團高層幹部無奈表示,雖然立法院長和秘書長都是國民黨黨員,但立法院的公報結果顯示,裁判並未站在國民黨這邊,只有讓步的選擇。黨內高層表示,服貿協議重回原點,國民黨已被迫讓步,希望王金平主持朝野協商,讓朝野達成共識化解僵局,恢復國會正常運作,也讓學生不要再占據議場
(聯合報103327日報導:
國民黨妥協 服貿重回委員會審查)



【疑義



按服貿重回委員會審查,只是治癒了程序上的部分瑕疵(立法院公報以「現場一片混亂」記錄,連宣布開會都沒有),至於服貿對台灣相關行業的影響有多大?此重要的前提問題,仍是闕如。



服貿對台灣相關行業的影響有多大?現今有眾多版本;自由時報的版本,係以總產值來論述,問題是服貿開放後,相關行業一定全部被大陸攻佔嗎?答案是否定的,相關行業不一定全部被大陸攻佔,所以自由時報的版本,仍須存疑。


那國民黨的版本更是扯,完全沒有實質評估,比較像「小學作業」。至於台灣大學經濟學系
鄭秀玲教授的兩岸服貿協議對我國的衝擊分析(http://homepage.ntu.edu.tw/~ntuperc/conference-1-files/20130725_3_1.pdf)則被國民黨全力的攻擊,而且論述尚欠完整的實證數據與資訊,以及嚴謹論文的論述程序,而削減它的力道,非常可惜(編按:在此感謝鄭秀玲教授對大家的提醒)


以至於服貿對台灣相關行業的影響有多大?此重要的前提問題,大家都各說各話;加上,大家都只接受自己所信,以及未能實踐「理性討論,尊重多元」(http://gs803501.pixnet.net/blog/post/101824244、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204360&article_category_id=2235&article_id=121168),竟然使大家陷入服貿泥沼。



要使大家脫離服貿泥沼,除了「理性討論,尊重多元」外,首先,執政團隊實有必要,好好提出相關數據及資訊,真心地向大家說明:服貿對台灣相關行業的影響有多大?



好讓大家決定贊同或反對或部分贊同部分反對或完全置之不理(是否公投?如果公投題目確實良性設計,交由全民公投,本文予以支持。問題是,依現今法令實際操作結果,公投題目真的能良性設計?)

作者簡介
楊春吉(故鄉)
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副執行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免費義務法律顧問、法律演講(請洽0916077009楊講師)。

開課資訊(歡迎報名):
1.內湖社區大學(內湖社大http://www.nhcc.org.tw/index.html)
(1)學法律買好房(新聞法律分析) 102.09.07開課(星期六上午)。
(2)一屋一桶金(新聞法律分析) 103.03.08開課(星期六上午)。
2.自辦
(1)看屋趴趴GO週日班 第一期 (103.01.05開課) 。
(2)看屋趴趴GO週日班 第二期 (103.03.16開課) 。
3.104講師中心(http://www.104learn.com.tw/cfdocs/edu/104coach/speaker_search.cfm)-採購very易、新聞時事之法律分析(民事與房地產篇)、新聞時事法律分析(我的人權)、政府採購之法律原則、新聞時事之法律分析(契約法)、新聞時事之法律分析(行政法)等課程。
4.台灣教育網(http://www.twlearning.net/asp/Teacher/Teacher.asp?Item=4)-契約法、政府採購及行政法等。
5.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新北市政府推薦,受課內容為進階課程之財物及勞務採購實務研討)。

作品: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 :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老公的情書: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二)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
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二)(三)(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
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二)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
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三)(四)(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12月)。
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五) (六)(七)(八)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7年5月)。
9.輕鬆搞定公寓大廈(與劉孟錦律師合著,97年1月書泉)。
10.勞資糾紛解決有門道(與劉孟錦律師合著,97年7月永然)。
11.台灣法律網電子書:不動產法拍案例實務(一)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4月)。
12.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裁判選輯暨簡評(一)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7月)。
1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四)(五)(六)(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8月)。
1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寵物法律案例實務(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8月)。
1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七)(八)(九)(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9年3月)。
1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十)、(十一)、(十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2月) 。
1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九)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2月) 。
1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刑事法案例實務(一)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2月) 。
19.台灣法律網電子書:買預售屋very易(一) (與胡綺萱合編著,100年2月) 。
20.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十三)、(十四)(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7月) 。
21.輕鬆搞定公寓大廈2(與劉孟錦律師合著,100年12月書泉)。
22.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十五)、(十六)(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12月) 。
2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裁判選輯暨簡評(二)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12月)。
24.【新聞疑義】、【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刑事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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